在这里,栾云平说了一大堆辩解的话,我们来具体看一看这位网友的发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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仅仅就栾云平说的这些话来看,我认为他的观点没有道理。我们就事论事说,郭德纲这三分钟节目的内容,到底是他自己编排创作的,还是在其他的地方“借鉴”来的?
如果是他完全依靠自己的灵感和写作能力创作、编排出来的段子,即便与他人创作的作品有雷同,甚至十分严重的雷同,也只能算作是“撞车”,也就是这两个人都想到一块去了,就是所谓的君子所见略同。但是我想告诉大家,在文学创作里,这种情况其实是很少见的。文学语言表述的内容与绘画、摄影不同,后者确实能够产生难以分辨的神似。
当然,两个语言、文字作品之中有那么几句话,尤其是不重要的或者是大众化的几句话相似,那没有问题。但是长达三分钟的内容如果与他人作品雷同或相似,可能就真的存在问题了。当然,这里最核心的要点还是要问郭德纲自己:这三分钟内容是你创作的,还是从别处拿来的?当然,你拿来的这个源头,不见得就是主张版权的这个人,也可能是他创作之后传来传去,传到了老郭这里。
相对来说,栾云平的辩解则显得苍白无力。另外,可能这三分钟内容在郭德纲整个节目里只占1/10或者1/20,也可能这三分钟的内容,在整个节目里无足轻重,可有可无,只是点缀。但是,这都不能影响侵权的问题实质。那么这个问题怎么解决?我认为很简单,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,那么建议主张版权的原作者走司法途径。如果搞所谓的打嘴仗,我个人认为没有任何意义。
顺便说一下,为什么李诞和他的脱口秀最近几年长期受到热捧?我想请大家看一看徐志胜、鸟鸟、杨波这些新秀们表演的节目,哪一个段子和别人雷同?我认为没有,没有雷同才能够成为原创,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,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,大家说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