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片)
汪涵发声明道歉:7月2日,汪涵发声明回应代言“爱钱进”APP涉嫌诈骗一事,称曾于2016年-2018年为该APP代言,之后得知“爱钱进”产品出现兑付迟缓现象,就多次联系平台,敦促他们解决问题。在做这些事情时,未及时向大家通报,为此道歉。他和律师团队将积极和大家一起跟进此事,与大家共同面对。
详细内容如下:
1、汪涵曾于2016年-2018年期间代言“爱钱进”APP。
2、因涉及到代言类产品合作,所以合作开始前,我们和法务团队密切沟通,严格履行了广告法和其他相关规定明确的代言人应尽义务,对平台资质的合法合规性、业务的真实性等进行了核实。如,对对方提供的平台资质资料做了核实;汪涵本人在代言前也在该平台注册为用户,体验了产品之后,才签署了合作协议。
3、近日,“爱钱进”产品传出资金兑付困难消息后,汪涵对此十分关切,多次主动与该平台沟通,希望推动平台尽快解决问题,维护用户合法权益。汪涵就代言一事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过详细情况说明。同时,也在寻求更多方法提供帮助,包括委托律师团队积极跟进等。
4、汪涵对大家遭遇资金兑付困难感到十分痛心!无论问题是否发生在其代言合约期间,汪涵始终以负责任的态度对待此事,也在尽最大努力,联合相关部门,督促平台方解决问题。同时,建议受到影响的朋友,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等正规渠道投诉。
5、汪涵团队将继续与大家一起,继续密切关注、跟进此事,全力沟通、督促平台解决问题,最大程度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。
也是一个教训?!明星广告代言,你不是给钱就可以!?你不分青红皂白地看着广告为非作歹?!你负责到底?!做什么样东西,你不是有什么样的熟人就可以了?!不是给钱就可以了?!明星们爱惜自己的羽毛,成也萧何, 败也萧何?!明星代言的产品,在代言期间没有问题,之后隔了较长一段时间出现问题,那么不应该归责于代言人。也不能因为代言人早就嗅到苗头,而指责其没有尽早吹哨。按照昨天对于此问题的分析,对于非生命健康相关商品的广告,代言人只有自己没有使用或者明知虚假的情况下,才有可能担责。
明星代言要慎重,更准确的说,要善待粉丝,对得起粉丝!虽然代言结束,但是代言时,还是很多人冲着明星效应来投资吧,而且代言有延续效应。监管有责任,但是代言在法律上是否有责任,真不懂了。 汪涵广告代言策略一直存在问题,没有找到自己的准确定位,代言产品缺乏知名品牌,也和自己人设不合,每一次代言都是消耗自己的名气,不能和品牌之间互相赋能,所以汪涵发声明道歉也是必然的结果。相比之下何炅何老师在这方面更慎重。 总而言之,根本还是名人要爱惜自己的羽毛。代言产品,根本上还是把自己的个人信誉跟产品绑在了一起。法律上会如何是一回事,道德和个人形象上会如何,是另一回事。